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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

作者:本站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2002  发布时间:2009-09-18

    日本60%的食品依靠进口,进口食品安全对日本至关重要。因此,日本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其中,日本厚生劳动省每年组织专家制定年度监控计划并严格实施。2009年的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已经下发并实施。笔者经过研究,发现一些值得国内进口食品检验管理学习借鉴的地方。

    法律依据充分

    法律条文清晰易执行

    日本进口食品检查和监控工作有明确的上位法,其法律依据充分,法律条文清晰,便于执行。包括:

    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8条规定,实施监控检查,对各类进口食品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大范围的监视。

    2.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规定,对违反概率高的进口食品实施命令检查,预防食品卫生危害发生。

    3.根据《食品卫生法》第8条或17条规定,如有必要将对特定国家、地区或生产商生产的食品实施全部进口禁止,预防食品卫生危害发生。

    4.根据《食品卫生法》第55条第2项规定,多次违反法律的进口商,令其禁止或停止进口营业,纠因整改。

    也就是说,日本对进口食品一般情况下实施的是监控检查。根据违反概率的升高而实施强化检查和命令检查,至禁止进口。监控检查的项目和数量完全由每年的年度计划规定。

    同时,还规定了解除命令检查的程序。命令检查实施以后,通过采取措施,确保不合格食品不会再有进入日本的可能的情况下,将解除命令检查,恢复通常的监控检查。

    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

    计划性强

    日本进口食品监控检查工作目标和重点非常明确。目标就是有重点、有成效、高效率地推进实施监控检查,进一步确保进口食品安全。其包含的范围全面,有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器具、包装容器和含食品的玩具等商品。年均申报件数约180万批,进口重量约3230万吨。但是,其监控重点主要是风险评估和往年的历史违反法律数据案例确立的种类和重点项目,检查总量约占进口批次的10%。例如畜禽及畜禽制品、水产品、果蔬及果蔬制品、粮豆及加工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点心等。项目包括农兽残、微生物、添加剂、转基因、放射性和真菌毒素等。

    另外,根据日本国内的检验能力确定监控检查总量,大约83400件。每年年中还会根据实施情况调整监控计划。可见,其工作计划性强,务实,又具有灵活性和科学性。

    注重与输日食品生产国的沟通

    信息通报和合作

    日本为了保护本国国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非常注重与输日食品生产国的交流互动、信息通报和技术合作。其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促使输日食品生产国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具体包括:

    1.通过网站及时公开食品安全卫生信息。厚生劳动省通过厚生劳动省网站提供违法案例、命令检查食品和强化监控检查食品的英文信息。

    2.通过信息通报、两国协议和实地考查等手段促进生产国改善加强管理。厚生劳动省在实施命令检查的同时,会针对违法可能性高的食品,要求出口国彻查违规原因。在此基础上派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要求两国进行协商,采取措施以防止再次违规。同时,要求出口国生产、制造加工阶段实施卫生管理,强化监视体制,实施出口前检查,完善食品安全政策。

    3.加强国与国之间的技术合作。日本厚生劳动省和检疫所为了强化在出口国的监控体系,提高农残检测技术,通过独立行政法人国际协力机构的技术合作项目,派遣专家或接受研修生等,和出口国进行必要的技术合作。

    处理违规的案例手段齐备

    震慑力强

    日本对进口食品违规案例处理认真,注重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和协作,措施全面有力,注重预防和善后处理,公开信息,震慑力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进口发现违法食品等尚未通关的,检疫所指示进口商做出销毁、退运等处理。违法食品已经通关的,通知进口商所在地管辖的地方政府等行政机构对该进口商发出商品召回指示。

    2.在国内流通的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食品时,厚生劳动省在接到通知后,向检疫所提供该违规食品的相关信息,并根据此信息采取措施加强进口检查。另外,在得到因进口食品发生危害健康事件的信息情报时,本着防止危害扩大的原则,迅速对检疫所就今后将要进口的该食品和已经在国内所流通的该食品分别作出通告,采取必要的对策。

    3.为防止事件再发生采取的善后工作。为防止事件再次发生,检疫所对违法进口商做出以下指导。要求:调查事故原因,提交报告。重新开始进口时,汇报整改结果。厚生劳动省为确保食品的安全,对于屡次违法的进口商,或是因违法事例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存在造成影响危险的进口商,根据《食品卫生法》第55条第2项命令该进口商停止营业或禁止营业,以督促其改正违法原因,防止再次违法。
    4.公开违法事例,震慑力强。为公开食品卫生上所发生危害状况,根据《食品卫生法》第63条规定,把违法或违反法规处分的进口商的名称、所在地、进口食品等违规信息在厚生劳动省主页上公开。同时其整改措施的内容、违规原因等也在确定以后予以公布。

    强化进口商责任

    信息公开透明

    日本在加强进口食品监控的同时,注重强化食品进口商的责任意识,及时公开信息,为公众提供信息参考,获得国民的理解支持,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1.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第8条规定,食品进口商必须认识到自己有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为此在供应食品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采取确切措施。另外,《食品安全基本法》第3条第1项规定,为了履行自己确保进口食品等安全性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学习必要的知识和技术,实施自主检查等,以确保原材料的安全。厚生劳动省和检疫所实施指导和监督。

    2.厚生劳动省致力于让一般消费者通过参观等方式了解进口食品监视指导现状,并在网站上及时公布监控计划、命令检查的实施、强化检查和监控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笔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法》已经出台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律凸现重视进口食品的检验和管理,是可喜的进步。但这仅仅是开始,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检查和监管制度需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更需要统筹协调,需要一个努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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