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卫生法》(1995年版)同时废止。
《食品安全法》即将施行,因此,请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宣传、学习《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提升产品质量。
协会同时会在网站上发布《食品安全法》相关解读信息,请大家注意关注并学习。
魔芋协会秘书处
2009-3-3
《食品安全法》专题报道